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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清華爆炸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發布時間:2016-01-03 09:43
[摘要] 12月18號,清華大學實驗室發生爆炸,一名博士后實驗員不行遇難。繼天津事件,又一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。實驗室化學品有哪些分類?應該注意哪些事項?又應該怎樣防護呢?
2015年12月18日中午12時36分,清華大學官方發布消息稱:今天上午10:10左右,清華大學化學系(何添樓)二樓一實驗室發生火災事故,師生第一時間報警,消防車及救護車緊急趕到現場進行處置。現明火已撲滅。現場發現一博士后實驗人員死亡。火災發生后,樓內師生已及時組織撤離,周圍人員也已疏散。火災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。 據現場人員消息,著火層疑為有機實驗室,起火現場或在進行有機催化的試驗。該樓內存有化學品。 今年八月份,天津事件仿佛就發生在昨天。關于實驗室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和管理,我們到底應該注意哪些事情呢? 首先,我們得弄清楚實驗室的管理以及化學品,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的分類等相關知識。
一、危險化學品分類
二、實驗室三大安全隱患: 1. 著火性物質 具有著火危險的物質非常多。通常有因加熱、撞擊而著火的物質,也有由于相互接觸、混合而著火的物質。比如強氧化性物質、強酸性物質、低溫著火性物質、自燃物質、禁水性物質等。 2.易燃性物質 可燃物的危險性,大致可根據其燃點加以判斷。燃點越低,危險性就越大。但是,即使燃點較高的物質,當加熱到其燃點以上的溫度時,也是危險的。據報道,由此種情況發生的事故特別多。因此,必須加以注意。 3.爆炸性物質 爆炸有兩種情況:一是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,達到其爆炸界限濃度時著火而發生燃燒爆炸;一是易于分解的物質,由于加熱或撞擊而分解,產生突然氣化的分解爆炸。 引起爆炸的不規范操作 由于實驗操作不規范,粗心大意或違反操作規程都能釀成爆炸事故。 (1)配制溶液時,錯將水往濃硫酸里倒,或者配制濃的氫氧化鈉時未等冷卻就將瓶塞塞住搖動都會發生爆炸。 (2)減壓蒸餾時,若使用平底燒瓶或錐瓶做蒸餾瓶或接收瓶,因其平底處不能承受較大的負壓而發生爆炸。 (3)對使用的四氫呋喃,乙醚等蒸餾時,由于這類試劑放久后會產生一定的過氧化物,在對這些物質進行蒸餾前,未檢驗有無過氧化物并除掉過氧化物,過氧化物被濃縮達到一定程度或蒸干易發生爆炸。 (4)制備易燃氣體時,一定要注意附近不要有明火,在制備和檢驗氧氣時,一定要注意不要混有其它易燃氣體。例如氧氣制備、氫氣制備。 (5)金屬鉀、鈉、白磷遇火都易發生爆炸。
三、實驗室安全防護: 1.實驗時根據試驗的情況和性質進行必要的防護。 根據試驗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佩戴必要的防護工具,例如穿好試驗服,戴橡膠手套,防護面具,防毒面具等。實驗前,要注意清理試驗場周圍的安全隱患。檢查試驗裝置、藥品和相關物品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等。 2.遵循化學藥品的性質和化學反應的規律,不盲目蠻干和主觀臆測化學反應的過程。 應根據化學反應的性質和過程選擇匹配的反應裝置,不可圖省事省去必要的安全措施。 3.經常估計到實驗的危險性。 實驗事故雖不可預測,但其危險性的大小是可以估計到的。即使對不大了解的實驗,也必須推測其危險程度而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。像下面這類實驗,必須十分注意,使之萬無一失。 ①不了解的反應及操作; ②存在多種危險性的實驗(如發生火災、毒氣等); ③在嚴酷的反應條件(如高溫、高壓等)下進行的實驗。 4.充分作好發生事故時的預防措施并加以檢查。 平時注意熟悉需要關閉的主要龍頭、電氣開關,滅火器的位置及操作方法,避免發生事故時才四處尋找應急的物品。 5.實驗的后處理。實驗的后處理工作,亦屬實驗過程的組成部份。 特別不可忽略回收溶劑和廢液、廢棄物等的處理。
危險物質的使用處理及注意事項 危險物質,是指具有著火、爆炸或中毒危險的物質。使用這類物質的時候應該特別小心注意以下事項: 1.使用危險物質前,要充分了解所使用物質的性狀,特別是著火、爆炸及中毒的危險性。 2. 貯藏。通常,危險物質要避免陽光照射,把它貯藏于陰涼的地方。注意不要混入異物。并且必須與火源或熱源隔開。實驗室冰箱和超低溫冰箱使用注意事項:定期除霜、清理,清理后要對內表面進行消毒;儲存的所有容器,應當標明物品名稱、儲存日期和儲存者姓名;除非有防爆措施,否則冰箱內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學品溶液,冰箱門上應注明這一點。 3. 在使用危險物質之前,必須預先考慮到發生災害事故時的防護手段,并做好周密的準備。使用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物質時,要準備好防護面具、耐熱防護衣及滅火器材等;對于毒性物質,則要準備橡皮手套、防毒面具及防毒衣之類用具。 4.在情況允許下,盡可能少用或不用危險物質。并且,對不了解性能的物質,需進行預備試驗。 5. 對于有毒藥品及含有毒物的廢棄物時,使用完畢后進行適宜的處理,避免污染水質和大氣。
重中之重:所有人員一定一定要加強安全意識 |